红网永兴2月13日讯(通讯员 唐双明)邓某到朋友刘某家讨债,不料刘某将邓某安顿后玩起了“失踪”,邓某为筹回家路费竟然盗窃摩托车。2月13日,邓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邓某,广东省乐昌人,祖籍永兴县,几次随父亲回乡探亲,结交些许朋友。2014年12月,邓某经朋友介绍,在四川成都找了一份工作。在四川工作不到几天,邓某钱包及身份证件被他人扒窃掉了。从老板借了2000余元,邓某准备赶回广东乐昌老家补办身份证。2015年1月25日,在回家列车上,邓某接到永兴昔日好友刘某的电话,要其在郴州站下车并向其借款,邀请邓某到永兴县玩几天,允诺几天之后还款。虽然自己手头并不宽裕,考虑昔日兄弟之情,便答应朋友之请。邓某在郴州下车之时借了1100元(仅剩300元)给刘某,并与刘某来到永兴县。刘某热情地将邓某安排住在一家招待所后,假借办事为名离开。谁知刘某一时离开,竟然几天都联系不上。邓某眼见手中剩余的300元即将用完,便四处寻找刘某。寻找过程中,邓某在一家居民楼梯间,看见了一辆摩托车没有锁,便产生了盗窃摩托车变卖成回家路费的念头。随后邓某将摩托车推走,在去废品店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摩托车价值达2210元。
邓某曾于2008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