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衡阳2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曾妍 王燕 肖文淑)2月11日上午9时,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格祺伟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开始,被告人格祺伟利用自己的网络影响力谋取非法利益,同时蓄意夸大事实,无中生有编造事件制造网络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2011年开始,格祺伟等5名被告人运用各种手段收集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负面信息,由被告人张恒瑞选题,然后安排其他被告人对涉事单位进行采访、写稿,以新闻补充采访函的形式发给涉事单位。利用涉事单位、个人害怕舆论压力的心理,迫使涉事单位、个人找被告人一伙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被告人张恒瑞等人以删除负面报道或不再跟踪报道为由,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方式,以做“广告”、“宣传”的名义索取钱财。
公诉机关认为,格祺伟等5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分或合,以在网络等媒体上发布或删除负面消息等方式,威胁、要挟他人,索取钱财,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五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格祺伟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同时触犯了寻衅滋事罪,应该数罪并罚。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择日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