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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6件
2015-01-31 12:08:37
  
红网

潇湘晨报1月31日报道 1月31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湖南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345人,提起公诉55165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涉枪涉爆、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和毒品犯罪13110人、提起公诉17031人。

依法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95人,提起公诉104人。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打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等专项行动,推动突出问题的整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以及主观恶意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决定不批捕14296人,不起诉7856人。

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对当事人和解的刑事案件不批捕1060人、不起诉2335人。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72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6件,对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25万元。(记者 杨杰妮 实习生 张曼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