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框架已定 将抑制投机
中国产经新闻报
 
07-17 10:17

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房地产税改革思路逐渐明晰。

房地产税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定,正在全国人大、财政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目前,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而中国只占8%左右。

“当前,房地产税费繁复,再加上房地产税收主要在建设和交易环节,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另外是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重在调节卖方,容易偏离调控方向。”优品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李玉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问题,也有业内观察者指出了其弊端,短期来看,短期内能产生一定效果。但从建立长效机制来看,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出台较为仓促,应急色彩浓厚,缺乏顶层设计。另外,还存在制度建设滞后、保有环节改革进展缓慢等问题。

基于业内人士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当前的情况下,房地产改革需要重新整合,设计房地产税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近期公开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

虽然目前房地产税改革的框架正在征求意见中,不过,业内已经开始了对于改革后的房地产税究竟会带来哪些“实惠”进行预测。

李玉麟表示,房地产税改革将会提高投机炒房成本,抑制投机需求。另外,减轻销售转让环节税费负担,降低开发建设成本。使地方有长期而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总的说来,有利于房地产业稳健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对于改革后的房地产税,也曾有媒体指出,“房产税6大益处不服不行”。严厉打击炒过房的和将要炒房;房产税弱化房地产投资属性;房产税开征将直接抑制房价;地方利益保障防止过分依赖土地财政;房产税有助于调节贫富差距;房产税开征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除了重新整合房地产税,也有业内专家公开表示称,立法框架建立起来之后,具体征收时,地方应有一定的自主权,也就是说,税率或由地方决定。

李玉麟认为,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有明显的区域性,东中西部以及大中小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不一样。同时,也是借鉴国外经验。因此,未来房产税的征收要因地制宜,考虑地区差别,给地方政府比较大的自主权,根据地方的情况作出决定。

那么,未来我国的房地产税改革的具体方向如何?

李玉麟告诉记者,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李玉麟说。(“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种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将作为地方税种,给地方一定的征税自主权,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另外,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作者 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