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7月14日讯(时刻新闻特派记者 岳瑾)假如不再增加供应,也至少需要用两年半的时间,湘潭新建商品房的库存才能消化完!面对如此高企的库存和今年以来楼市销售的持续低迷,7月7日,湘潭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有十条积极措施(以下简称“潭十条”)。记者了解到,这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湘潭市再次推出的楼市新政。
今日,在湘潭市房地产协会2015年年会上,湘潭市房产局副局长黄琼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她指出,“潭十条”的出台有望活跃房产交易,为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新思路,带来新气象。
背景:库存量高企 市场交易量价齐跌
湘潭楼市销售低迷的状况似乎时间并不短。在湘潭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建元记忆中,2014年以来,受多种负责因素影响,湘潭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区域性供需失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场运行中不稳定因素增加,融资渠道持续紧缩,部分房企面临困境。“九华经开区商品房库存迅速增加,房屋销售却较为低迷,个别楼盘甚至出现整整一个月零销售。”刘建元说,面对这种情况,当时少数房企采取了非理性的降价手段,一度形成了恶性竞争。
在此背景下,2014年,湘潭市政府连续召开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座谈会”,开发商代表提出了诉求。同年9月16日,湘潭市房产局、湘潭市发改委、湘潭市财政局、湘潭市地税局、湘潭市住建局、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湘潭支行、银监会湘潭分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潭八条”)。
在刘建元看来,“潭八条”的出台的确止住了湘潭楼市下行颓势,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不过好景不长,在湘潭市第18届房博会后,湘潭市各大楼盘成交量又逐渐回落。不仅如此,2015年1-4月,湘潭市新建商品房剩余可售量达到458.96㎡(42431套),同比增加了32.59%,其中商品住宅321.69万㎡(30960套),同比增加了24.11%。
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建商品房销售又陷入低谷。7月7日,湘潭市政府出台了《意见》。
解读:首套房认定标准降低 购房补贴范围拓宽
《意见》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涉及首套房认定标准、加大自住和改善性购房贷款支持力度、拓宽购房补贴政策适用范围等。
“第一条是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据黄琼介绍,这条的重点就在于“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上,即今年对于住房用地供应量大、消化周期压力大的区域不再新增土地,重点放在消化存量上,力求形成稳定、均衡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
随后,黄琼对“明确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她指出,在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继承受赠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的基础上,个人购买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均认定为贷款首套房,可享受首套房的有关金融政策。首套改善性住房是指,个人在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买房屋,所购房屋属于旧房换新房、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家庭成员上班距离或子女上学距离变近、居住环境改善、房屋地段等级改善等情形。黄琼说,还清贷款则可视为首套房,此条主要是降低了贷款门槛以及认定标准。
此外,根据《意见》,2015至2017年,湘潭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转而购买在建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允许其按照规划调整变更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
业内:楼市政策密集出台 信心可贵胜黄金
“去年出台的‘潭八条’有效期即将届满,因此,新出台的‘潭十条’对其中促进刚性购房需求、有效盘活存量房源的政策措施进行保留和延续,还拓宽了购房补贴政策范围。同时,‘潭十条’增加了合理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商品房和公租房、棚改安置房的转换渠道,以及新增了鼓励外地居民在湘潭购房的优惠政策。”黄琼指出。
“‘潭十条’的力度明显大于‘潭八条’。”这是与会开发商共同的认知。天元置业有限公司李球仪书记坦言,在湘潭楼市低迷时期,政府出台新政将给低迷不振的楼市带来希望。对于开发企业而言,不仅能减少恶性竞争,而且能让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房屋品质方面;对购房者而言,新政的红利是实实在在的,“我认为,信心比黄金更金贵”,李球仪说,新政将提振购房者信心,使刚性需求得以释放。
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协会首席经济学家王义高却有些担忧。他认为,受房价上涨预期不足、房产税实施的可能性增大等因素影响,导致湘潭的投资性需求持续减少,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建商品房销售陷入低谷。“总体来讲,新政对于湘潭楼市的影响不会太大。”王义高进一步解释称,湘潭市人口规模不大,流动人口不多,因而刚性购房需求增长空间有限。但他同时也表示,政策密集出台,对于当地的成交一定会有所促进,“预计下半年房价存在微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