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4月5日是清明,清明扫墓,寄托哀思,这是常识。但是有点违背常识的是,近几年很多人在扫墓的时候却发现,有很多的墓地竖着无字碑,或者只有一块地,连碑都没有。但是你要去问,工作人员却会告诉你,这块墓地也有主了。这难道是那位逝者有着“无字碑头镌字满”的历史情怀?
其实真实的情况是,这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活人墓”。也就是说在人还没有去世的时候,或是自己或是家属,先提前把坟地买好。有人是因为担心墓地涨价太快,也有人担心现在墓地也成了稀缺资源,真的到百年之后,买不到墓地太被动。
然而,这也就催生了“投资炒墓”的行为。“墓贩子”就跟票贩子一样,先囤积大量墓地资源之后,再高价出售给急需购买墓地的人。墓贩子还比票贩子有一个优势,他们更容易赚钱,因为咱们中国人讲究人死为大,到这个时候,没人会跟他计较钱的问题,要多少给多少。
因此近年来,民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定遏制炒墓行为,例如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当中,就有严禁在公墓内建活人坟的规定,各地也在此基础上出台了自己的管理细则。江苏南通市公墓管理所所长蒋敏捷介绍:从2010年以后,这里边不允许活人买墓地。一个是土地存量不够,第二严禁炒墓,第三个就是我们要凭着对社会公平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要购买墓地,都是要由逝者家属持医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才行。但这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比如,老人弥留之际,家属无法提前准备;还有一些地区,有买墓地给老人“冲喜”的习俗。但是按照规定,人去世之前又不许买墓地;更有一些老人,其实他们自己都并不忌讳,反而看到自己的墓地才能踏实。
南京市民王女士:老人年纪大了,然后给他买公墓就是想让他在去世之前能看一下自己住的地方。可以界定下年龄,多少年龄以上的可以自己买公墓。
跟这位市民的想法不谋而合,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公墓都会在确保购买墓地的人不是为了“炒墓”,而是真有亲人弥留这样的前提下,适当的放宽条件。比如说,在南京普觉寺、隐龙山等公墓,只要凭着老人身份证还有经办人的身份证,就可以购买墓地。
这种放在过去严格来说不合规、但是又合情合理的做法,今年得到了更人性化的处理。在江苏南京,有关部门就开始尝试让这种做法合规化,也就是75岁以上的老人可以购买墓地。那么这75岁是如何划定的呢?又如何保证“活人买墓”变成“活人墓”,从而又给了不法分子炒墓赚钱的机会呢?南京市普觉寺公墓负责人张明跃介绍:
张明跃:我们南京市有三条,一就是说凭死亡证明,第二个,凭医院的病危通知单,第三个就是说要达到南京市的平均寿命,75岁左右。使用一律是凭实名制,你必须要携带身份证,就是说你的申请表上使用人是谁,不可以更改,除非你退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其实简单的说,就是人还在世的时候,你可以买墓地,但是买的时候要实名,买了以后不能卖,也不能转让。这样就断了那些“墓贩子”的财路。
清明节前夕,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就表示,要加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等方面的制度,让丧葬方式更加的多元生态,积极改善群众治丧的条件,满足群众“逝有所葬”的基本安葬需求。
确实,从殡葬消费过高、墓地土地资源稀缺,到“活人墓”现象,都折射出了殡葬事务的管理的特殊性。不论是历史传统原因留下的、还是实际操作当中出现的合理诉求,都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去适应它。南京的新政,应该比一禁了之的效果要好很多。那么殡葬事务,为什么就不能成为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应该涉及的领域呢?
而对于那些虽然不是出于赚钱墓地去“炒墓”,而是出于风俗原因或者纯粹是由于孝心,急着给尚未去世的老人购买墓地的人,我们也想说一句,你们是幸运的,因为你们还有机会去做很多比着急买墓地更有意义的事。老百姓有句话说得好:活着不孝,死了都是瞎胡闹。
(原标题:南京治理“炒墓族”新招:实名购买墓地 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