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闻网长沙7月25日电 湖南省国税局对外透露,今年1至6月,湖南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达到63.5万余户,免征增值税6.98亿元;上半年完成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共有2.8万余户小微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01亿元。
两年前,小张夫妻在常德市鼎城区租个门面开了家商店。开始几个月,生意很不错,小两口忙归忙,整天乐呵呵的。可好景不长,2014年初,商店附近一家大型超市开张,客源一下子流失大半,收入从原来的每个月6、7万元下降到不足3万。现在收入下降了,虽然每个月只要几百元税款,但小张每次交税都是愁眉苦脸,有几次甚至想把商店关了算,只是苦于没有其他谋生门路。
正在小张一筹莫展的时候,县局国税干部告诉他,国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最新政策,自2014年10月起对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收入没有超过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而按照小张目前的营业额来看,大部分月份的收入没有达到3万。小张听了大喜过望,原来堵在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关门走人的心思也暂时放了下来:“幸亏国家出台了这项政策,真是帮了我大忙啊!”
像小张这样的小微企业在湖南省不在少数。今年7月,湖南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就有近57万户。为了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帮扶企业发展,湖南省国税局通过政策宣传、系统升级、流程优化、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针对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中的疑点、难点,税务部门编写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问答、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案例及申报事项说明。同时,国税局开辟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专栏,编发宣传手册16.7万份,并在湖南国税微博、微信同步开展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为简化规范审批、备案程序,国税部门对符合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通过申报表的填报实现系统自动减免,不需办理任何减免税备案或审批手续。同时,国税部门强化后台数据监控,对部分纳税人因申报错误未能享受优惠政策而多缴纳税款的,及时予以退还或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对可享受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实时提醒,告知纳税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和方式,敦促纳税人享受政策。(通讯员 万尚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