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投资方案解读:对股市的影响是平缓的
新华社
 
06-30 10:55

据新华社电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的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稿,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的门户网站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3日。

《办法》规定,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对于养老金投资股票,《办法》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有分析人士指出,设定30%的上限,一方面可以有效管控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意味着养老金即使进入股市,规模也不会过大。

此外,《办法》还提出,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解读

对股市的影响是平缓和循序渐进的

记者:《办法》包括的养老基金具体是指哪些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5项。这次《投资办法》规定投资运营的基金专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具体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记者: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资金规模有多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截至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18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0.38万亿元,合计约3.5万亿元。但这些资金要有一部分用于当期的待遇支付或支付准备,不可能全部投资。《办法》规定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养老基金结余情况,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具体确定委托投资额度。我们预计,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全国可以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约两万多亿元。但也不是马上就能汇集起来,从地方逐级归集起来需要有个时间过程。

记者:《办法》规定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30%可以投入股市。是不是意味着有6000亿元以上的资金要进入股市?这对股市将产生什么影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这里的“30%”规定的是养老基金投资股市的上限比例,重点仍是合理控制投资风险。在实际运营中,进入股市的资金规模和时点,不是由政府直接操作的,而是由授权受托的市场机构具体运作,而且也不可能很快达到投资比例上限。因此,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对股市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平缓和循序渐进的。

记者:《办法》对确保基金安全有哪些主要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法》对严格控制风险从五个方面作了制度安排和政策规范。一是分别明确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各自权利、责任,建立相互制衡的机制。二是要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维护委托人利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规范,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三是合理进行资产配置。明确目前只在境内投资;严格控制投资产品种类,主要是一些比较成熟的投资品种。四是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按管理费的20%和年度投资收益的1%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五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各地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也要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