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5月12日报道 随着我国旅游规模的不断扩大,不文明旅游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境外不文明旅游事件更是影响国家形象。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布的“黑名单”中,名列前三位的不文明游客,均是扰乱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而列入第四位的李文春,则造成了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行为会被纳入“黑名单”?对此,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将被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至于这些不文明行为,主要包括:扰乱公共汽车、火车、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行为。
游客因不文明行为被列入“黑名单”后,会对个人造成不小的影响。根据《暂行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业内观点 主要起警示作用推动文明出游
中青旅质监合规部总监李广认为,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最主要作用,是通过对当事人的警示,推动文明出游,同时留给游客改正的机会。对于有声音担心“黑名单”制度是形式大于内容,李广表示,应该客观地认识《暂行办法》的目的和作用。
“《暂行办法》传递的最重要信号,是旅游部门更加重视文明旅游了。”李广表示,对于大多数不文明行为,通过警示督促反省,予以教训应该就可以收获不错的效果。而对于比较恶劣的不文明行为,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之后,可能会使海关、银行等机构对当事人的个人信用做出负面评价。
李广说,《暂行办法》是部门规章,可以说是摸石头过河,“如果《暂行办法》可以有效遏制旅游不文明行为,是最好的结果。但如果不文明行为还是一再出现,并且情节恶劣,那就需要提高法律效力层次,做出更硬性的、更明确的规定。”
官方声音 将指导行业协会建立相关机制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司长彭志凯指出,出台《暂行办法》的初衷,是通过这样一个规范制度,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彭志凯表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在必要时,旅游主管部门将向一些部门通报。下一步,还将指导行业协会自行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机制,并在会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之间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彭志凯认为,推动文明旅游工作要“两手抓”:一方面加强正面引导,做好正面宣传;另一方面强化对不文明游客的监管,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对于不文明记录,彭志凯表示,将根据各地实施的具体情况,收集反馈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