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4月20日报道 4月17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拆违“零违建”报告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长沙全面实施拆违“零违建”报告制度。这项制度的出台,让长沙拆违行动有了更多的底气。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能不能担当、敢不敢碰硬、会不会干事、能不能干成事,“零违建”报告制度就是一块很好的“试金石”。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拆违
违建,也许是居民屋前多出的一间房,也许是城建重点工程规划区域内的一片“突击房”……但它侵占的,是城市的公共空间;它破坏的,是城市的整体秩序;它损害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依法打击违建,已成为广大市民的强烈呼声。顺应这种呼声,长沙启动了“史上最大规模拆违”行动。
长沙拆违行动启动之初,市委、市政府就进行了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公务人员要带头拆,党政机关、部门单位要带头拆。凡是有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要不讲条件、不讲客观、不讲特殊,带头自行拆除,决不搞法外施恩、法外容情。部门、单位有违法建筑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哪个单位的党员干部有违法建筑的,这个单位就要包干做好工作。”3月25日,在全市拆违控违工作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的话掷地有声。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支持拆违控违工作,不做不利于拆违控违大局的事;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筑,不坐等观望拖后腿;带头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有关人员和亲朋戚友的教育引导工作,不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四带头”
“人看人,户看户,群众看干部。”3月26日上午,长沙召开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打好拆违控违攻坚战会议,对全体党员干部在拆违控违工作中“打头阵、当先锋、做表率”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陈献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全体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论有无违章建设,都要按要求填写自查登记表,如有瞒报、漏报,一经发现,按规按纪严肃问责。
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市拆违控违攻坚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市委组织部于4月7日下发《关于在全市拆违控违攻坚行动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拆违控违攻坚行动中要当先锋、作表率,切实做到“四带头”,即:带头拥护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带头自查自拆违法建筑;带头动员亲属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带头遵章守纪。
单位个人如实填写自查登记表
一时间,长沙的拆违行动迅速开展,一栋栋违章建筑轰然倒地。为更好地推动全市拆违行动,4月17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拆违“零违建”报告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零违建”报告制度重点在市本级及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范围内实施。其中: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国有企业等,以单位名义进行报告;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社区(村)两委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党员和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中含离退休人员),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以个人名义进行报告。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如实填写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并由单位负责人或本人签字确认后按程序上报。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违法建筑整治的规定,带头支持拆违工作,及时登记违建情况,及时兑现自拆承诺,务必按照时限要求,率先实现‘零违建’。”市拆违控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唯有党员干部率先突破,长沙拆违行动才能挺直“腰板”有底气,群众也才能真心支持和拥护这项工作,最终达到城区违建“一年内基本拆除、两年内基本清零”的目标。
严格执法执纪贯穿拆违控违全过程
工作抓落实,纪律是保障。《通知》要求,按“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隐瞒、遗漏、拖延不报或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负责人和个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党员干部不按照承诺规定时限拆除违法建设,或有干预强制拆除行为的,按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
其实,易炼红早已就拆违控违工作纪律与全市党员干部“约法三章”。他强调,党员干部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拆违控违工作的话和事,不准为违建户说情、开脱,不准在依法强拆中跑风漏气、通风报信。对“两个带头”落实不力的,对在拆违控违行动中与违建者暗通款曲、进行利益交换的,对各种说情、打招呼的,对有意制造“肠梗阻”和“最后一公里”不通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要提前介入,严格监督,把严格执法执纪贯穿到拆违控违工作全过程。
胡衡华指出,拆违控违工作事关城市品质,对参与违法建设又拒绝拆除违法建筑的党员干部,对为违法建设“撑腰”、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零违建”报告制度成拆违工作助推器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党员干部能不能担当、敢不敢碰硬、会不会干事、能不能干成事,“零违建”报告制度是一块很好的“试金石”。
“截至4月上旬,全市拆违行动已拆除违法建筑94万平方米。在长沙拆违行动的关键阶段推出‘零违建’报告制度非常有必要。”市拆违控违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通知》中所罗列的9种情况涵盖了现阶段违章建筑的主要形态,所指清晰明了,使得党员干部的自查、自拆更加有针对性。同时,5月30日前必须自行拆除这一最后时限的划定,也有助于彻底打消一部分人的观望心态和投机算盘,从而倒逼其加快拆违进度。越是在拆违工作的关键节点,越需要党员干部的带头垂范。长沙拆违工作才能拆出底气、拆出成绩。
我们有理由相信,“零违建”报告制度的实施势必将成为全市新一轮拆违工作高潮的助推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将大力弘扬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身先士卒,攻坚克难,甘于吃亏,勇于干事,全力以赴打赢长沙拆违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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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已拆除违建逾120万平方米
长沙晚报讯(记者唐朝昭)记者昨日从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截至昨日,今年长沙全市拆违控违大行动已拆除各类历史违法建筑120.28万平方米,拆除新增违法建筑4.57万平方米。在这场拆违控违攻坚战中,全市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等在行动中带头示范,对自己的历史违法建筑主动拆除。
4月17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拆违“零违建”报告制度的通知》。记者了解到,在文件正式下发以前,各区已经有不少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在“史上最大规模拆违行动”中主动自拆违法建筑,并劝说家人、朋友支持这次全市范围内的拆违工作。
芙蓉区拆违办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3月底,芙蓉区已有66位党员干部等主动上报自己及亲友的违建情况,涉及违建面积5.5万平方米。记者在芙蓉区拆违办看到了一份关于全区党员干部及亲属参与违建自查自报情况的通报,上面记录了上报的违法建设的具体位置、面积和承诺自拆期限。“其中最小的30多平方米,最大的万余平方米。”该负责人说,目前芙蓉区已要求区内干部的自拆工作必须在5月30日前全部完成,有自拆任务的单位须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自拆情况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除芙蓉区外,其他各区也已分别开展了党员干部带头自拆违建行动。从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前昨两日搜集的信息来看,本周内,天心区、雨花区和岳麓区等地都将有党员、干部带头自拆违建,包括过渡房、仓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