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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部门:国企要择优招录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
红网综合
 
04-15 09:40

红网长沙4月1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为规范招人用人制度,避免发生就业歧视等现象,湖南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近日转发《人社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国有企业要建立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留岗援助制度,加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城乡低保家庭、纯农户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孤儿、残疾人等重点对象的就业支持,从每年招聘计划中拿出5-10%比例择优招聘录用。

湖南省人社厅等明确,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招聘计划应在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中单独明确,可采取单独专场招聘或同场招聘单独择优录取形式。国有企业在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设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时,应在其学历、专业、薪酬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避免出现就业歧视现象。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要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流程信息、拟聘信息、结果信息均应通过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开,公布渠道应保持前后一致。如国有企业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社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的,也应同时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各级人社部门官网应建立“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专区,为同级国有企业招聘提供相关服务,省人社官方网站还应建立各市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专区的链接,以便公众查询了解。

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各级教育部门、普通高校对城乡低保家庭、纯农户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孤儿、残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对象要建立专门信息数据库,实施重点帮扶、优先推荐。国有企业应积极加强与人社部门、教育部门、高校联系,及时主动提供招聘信息,确保公开招聘顺利开展。人社部门要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及形式,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相关招聘和各项就业促进政策落实。

根据《意见》,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社会责任,接受人社部门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监督。应聘者认为国有企业招聘过程中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