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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八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2015-03-13 11:10:38
  
红网

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3月13日报道 记者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5日,省人社厅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工商、总工会和国资委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两个多月时间里,八部门共抽调检查和执法人员2940人,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934家,涉及职工人数52.49万人,其中农民工40.4万人。据统计,执法人员共查出2069家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涉及农民工16.7万人,涉及农民工工资金额9.06亿元。在专项检查过程中,依法通过调查处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共计8.34亿元。

案例1 协调3天,187万余元工资全支付

“工程已经完工了,还有187万余元工资被拖欠着。”春节前不久,邵东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卢某等94名农民工的投诉。经查,位于邵东县的该项工程,系开发商发包给劳务公司,后劳务公司又发包给卢某等人。由于开发商未将工程款支付到位,从而导致民工工资被拖欠。

邵东县劳动监察大队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立即组成联动处理小组,将开发商、劳务公司代表召集起来进行协调。经过3天的协调,开发商、劳务公司终于将187万余元工资款全额支付给农民工。

案例2 春节前夕,讨回239万余元辛苦钱

2月28日,安化县农民工曹再华手捧一面“真正的农民工卫士”锦旗,来到郴州市北湖区劳动监察大队表示感谢。据了解,曹再华带领的班组在北湖区某建筑工地做木工,快过年了还没有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接到投诉后,北湖区劳动监察大队立即联系了项目施工单位。经过一个星期的调处,施工单位在春节前如数发放了所欠9个班组所有农民工工资239万余元。

案例3 讨回工资,80多名工人回家过年

春节前,永州市冷水滩区人社局接到两批次共计80多名劳动者投诉区内一针织厂拖欠工资的情况。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立案,及时介入,通过多次组织厂方和员工代表协商,督促厂方设法筹措资金。

春节前夕,厂方终于将拖欠的工资款21万多元全部支付给80多名工人,让他们安心回家过年。

现状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占总投诉的70%

“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涉及的行业较为广泛。”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湖南主要发生在建筑以及道路建设行业,其次是装修行业、乡村“四小”企业、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在农村,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还存在于农田电网改造、退耕还林、农田水利、学校危房改造等项目中。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拖欠工资行为逐渐从建设行业向其他行业蔓延。他说,通过此次排查和劳动者投诉统计发现,建设领域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的问题依然最多,占70%左右,同时,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机械制造业拖欠工资的投诉比例有所增加。“比如酒吧、歌厅、培训、洗浴、酒店、机械制造业等,这些行业拖欠工资的投诉量比往年明显增多。”

“此外,本次排查发现欠薪逃逸案件增多,处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该负责人分析,受经济下行影响,一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负责人因缺少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而逃逸。企业负责人一旦逃逸,就给追回欠薪工作设置了很大障碍。

原因包工头原因导致的工资纠纷占98%

“工程项目的层层转包,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施工企业承揽工程项目后,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公司,形成层层转包。由于在转包过程中资金拨付环节过多及利润多次分配,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无法保障。

“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问题时,农民工是最容易被拖欠工资的群体。”这位负责人介绍,有些包工头因为施工组织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亏损,或者将劳务费用于个人消费,甚至是携款逃逸,都会导致农民工工资的拖欠。

此外,建设领域中还存在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不规范的情况,例如工资发放周期过长。建筑企业大都是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结算后发放工资,个别小规模企业甚至沿袭过去的习惯,平时只向农民工预支生活费,到过年过节才发工资,而且是由包工头代(转)发农民工工资。一旦遇到包工头管理素质和道德素质低下,就很容易出现克扣、拖欠甚至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统计,湖南有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案件中,由于包工头原因而产生的工资纠纷约占所有投诉案件的98%。

举措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拟委托银行代发

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联合办案机制,加大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反犯罪行为力度。据统计,2014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28件,同比增加309件。

“除了打击犯罪行为,还要从根本上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省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0月,湖南在株洲市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由银行代发的试点工作,推行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15年1月,株洲市攸县的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已实行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今年,全省将在攸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在全省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提醒找工作去正规职介机构

订立和留存好劳动合同

目前正是农民工返城求职、务工的高峰期,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农民工,在外打工记得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要求按月付清工资。对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工资,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资单、欠条等证据。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求职时要找正规职介机构。春节过后的一段时间,是农民工外出求职的高峰期。“找工作要到正规的职介机构,并应先查看该机构是否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中介许可证。”这位负责人说。

二是要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三是发生纠纷后应依法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次按照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个程序解决。

这位负责人提醒农民工朋友,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侵害时,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在发生工资拖欠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2333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维权热线反映情况,进行维权。

相关链接

长沙劳动保障维权热线

长沙市84428020

雨花区85122991

开福区84399066

望城区88076168

浏阳市83611975

芙蓉区82293155

天心区85899291

岳麓区88999907

长沙县84010103

宁乡县889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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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包企业拖欠工资

发包企业要负连带责任

长沙晚报讯(记者李静)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民工构建一道“欠薪防火墙”。根据《规定》,农民工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且不能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规定》明确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发包人或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或承包人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连带责任。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时,发包人或承包人先予支付。

《规定》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