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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谈山西塌方式腐败案:代价不能白付
2015-03-11 14:59:41
  
红网

3月10日上午,山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山西代表团审议,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我省寄予殷切期望。代表们对王岐山来团参加审议表示热烈欢迎。

山西团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参加审议。代表团团长王儒林主持,副团长李小鹏发言。副团长楼阳生、李政文、胡苏平、高建民、吴政隆、刘杰参加审议。

李小鹏在审议时说,适时修改立法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我赞同和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这当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性、基础性的战略举措。我们要深刻汲取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杜绝“七个有之”。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形成并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狠刹“四风”、转变作风,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约法三章。要教育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廉洁自律。李小鹏建议,要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通过立法、征税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调节矿业权二级市场交易行为。

吴政隆在审议时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立法法进行修改完善,对于规范立法活动,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我完全赞同。建议加强法律立改废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的对接。考虑到法律工作的周期和程序,在做好年度计划的对接的同时,也要做好中长期规划的衔接。他还就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谈了看法和体会,建议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形成并始终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加大“六权治本”、推动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

左世忠在审议时说,这次立法法修正案的审议过程,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法律的权威在质量而不在数量,在立法法施行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只放权不管权,甚至追求“立法政绩”;防止只备案不审查,切实起到规范引导作用;防止只上路不引路,立法要与改革相衔接。他还围绕反腐败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应尽快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尽快完善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尽快完善细化反腐败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放宽眼界,大胆学习借鉴别国成功经验。

随后,李瑞丰、申纪兰、谢红、李正印、董林、贾锁堂等代表先后发言,就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等,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适时推进反腐立法,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步伐,为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用法治的力量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建立反腐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提高煤炭职工收入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了大家的发言后,王岐山表示,完全赞成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指出,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教训十分深刻,这个代价不能白付。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看待腐败问题要有历史、哲学和文化的思考。山西人民身上流淌着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血液,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要唤醒历史记忆,从中汲取力量,把信心重塑起来、把精气神鼓起来。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五位一体”建设提供保证。要严明党的纪律,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重构良好政治生态。

一番话让代表们倍感振奋、备受鼓舞。王儒林说,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生动、深刻、语重心长,听了以后感到很温暖,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第一,岐山书记充分肯定山西历史上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的巨大贡献和牺牲,充分肯定山西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是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这些肯定和鼓励含义深刻、至关重要。第二,岐山书记要求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要认真学习中国五千年的历史,“讲新词不忘老词”。要搞一个“历史回放”,注重从山西优秀历史文化中吸收营养,取其精华。第三,岐山书记深刻阐述了“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求我们从过去的深刻教训中振奋起来,把精气神提起来,特别强调“山西大有希望”。我们一定要做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新局面,决不辜负岐山书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