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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两处级干部中午饮酒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5-03-06 09:12:30
  
闵美颖

湖南日报3月5日讯 3月5日,株洲市公开通报一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两名处级干部因中午时间公款宴请、饮用白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2月17日中午,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天元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童举纲,与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石强等14人,在天元区一酒家共进午餐。席间,石强等8人均不同程度饮用白酒,宴请花费公款3775元。株洲市纪委给予石强、童举纲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2名参加公款宴请人员也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通讯员 朱季 记者 周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