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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信贷政策扶持养老产业 优先安排贷款
2015-02-28 09:34:18
  
闵美颖

湖南日报2月27日讯 2月26日,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湖南银监局联合出台《关于信贷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金融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全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包括公建民营的经营主体),实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用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的贷款品种;探索支持以租赁用房开办养老服务的机构的信贷产品;探索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款质押贷款;支持发放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养老服务业贷款。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部分养老产业项目周期长、盈利水平低等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老金收付服务结算和理财产品,为境外资本投资湖南省养老服务业提供配套人民币结算服务。

《指导意见》指出,各金融机构要全面分析不同对象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不断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对于缺乏融资经验的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机构,要主动与其对接,提供上门服务;财政、民政、银监部门将适时推动有关部门,为从事养老服务业贷款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