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7月15日讯 昨日,招商银行发行了该行第七批个人大额存单,产品期限分别为1个月、6个月、1年,利率均上浮40%,分别为2.24%、2.52%、2.8%。同日,浦发银行发行了第十九批单位大额存单,产品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利率上浮40%。
自6月15日9家商业银行首批大额存单发行至今,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均推出了后续批次的大额存单。“大额存单已纳入日常主动负债管理范畴,会保持一个相对连续的发行。”中国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已发行5批11期个人大额存单,实际发售量约为2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自身经营需求不同,9家商业银行大额存单的发行频率、产品期限也出现较大分化。以个人大额存单为例,截至目前,招商银行共发行7批,浦发银行发行5批,中信银行发行4批,农行发行5批,建行发行4批,中行发行2批。
“个人大额存单的发行主要受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3个因素影响,不能只简单关注利率。”某国有大行内部人士表示,但从短期来看,收益性对发行的影响较大。受中国人民银行6月28日降息影响,此后发行的大额存单各期限产品利率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但从长期来看,大额存单由于可以转让、质押,而且属于一般存款范畴,在安全性和流动性上具备优势。”
相较于个人大额存单,多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银行更看重单位大额存单带来的协同效应。
“相比于个人客户,降息带来的发行利率下调对企业客户影响较小。”某国有大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人士表示,受财务制度约束,大多非金融企业需将部分资金作为存款,目前定期存款利率大多上浮20%,最高到30%,而大额存单上浮40%的利率水平仍有吸引力,而且单位存款通常金额较大,不难满足单位大额存单的起存门槛。《经济日报》记者从中信银行获悉,在首批大额存单发行的6月15日当天,该行1年期单位大额存单10亿元额度就已全部售罄。
“更重要的是,单位大额存单全部纳入存款口径。”上述人士表示,此前为了吸引对公客户大单,银行通常推出结构化存款,此种模式下只有部分能纳入存款口径。
除了增加负债端的可管理性,单位大额存单也有助于促进业务协同,内保外贷就是一个注脚。北京某中资化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为海外子公司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总部企业需要将一笔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押给国内银行,银行据此开出保函或信用证给离岸中心,为海外子公司提供融资,“如果能以大额存单方式存入,对于企业来说可获得更高的利息收入。”
由此,在对公客户的争夺中,借助大额存单工具,中型商业银行可获得更有力的支持。目前在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首批获得大额存单发行资格的只有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4家。(记者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