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对于日前市场上“监管层对违反契约超配创业板的公募基金进行调查,对超过总体配置创业板的公募基金组合进行窗口指导”的消息,中国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邓舸5月15日对包括《证券日报》在内的媒体表示:相关传闻不实,中国证监会没有进行传闻所称的调查或者窗口指导。
邓舸表示,公募基金管理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和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专业诚实、谨慎勤勉地履行受托职责。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募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管,不干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正常经营。
“对于传闻所涉公募基金相关问题,证监会将予以关注。如果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合同的,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邓舸表示。
他同时提醒各类投资者,特别是新近入市的投资者,参与股票投资要保持理性、冷静,充分估计股市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量力而行,不跟风,不盲从。
日前,有报道称,我国或降低外资券商准入门槛,适时扩大外资参股或控股的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范围等。对此,邓舸表示,目前,我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与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可以开展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外资股经纪,债券经纪和自营等业务,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可逐步增加业务范围。
“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总结证券公司对外开放情况,研究进一步扩大证券公司对外开放的政策。”邓舸说。
此外,邓舸还就如何规范和要求市场机构发布研究报告予以回应。他说,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