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在中国证券业协会16日召开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情况通报会上表示,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
张育军指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五年来,规模发展迅速,运行良好,风险总体可测可控。当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全行业都要高度重视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确保持续健康运行。他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出了七项要求:
一是要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进一步强化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管理。要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完善合规机制,落实合规责任,确保融资融券业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稳健展开;
二是要科学合理谨慎确定融资业务规模,根据自身净资本水平、客户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把握好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节奏与速度,适当控制经营杠杆,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三是要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自身风控要求,及时调整初始保证金比例、可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标的证券范围等管理手段,合理确定客户融资杠杆;
四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
五是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客户风险,对高比例持仓单一担保证券和持续亏损的客户群体加强规范引导,对于风险较高的标的证券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六是要加强客户管理,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和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客户专业投资、理性投资;
七是要促进融券业务发展,丰富券源渠道,优化市场交易方式,降低客户融券成本,满足市场多样化融券需求,促进融券与融资业务均衡发展。
张育军强调,中国证监会始终高度关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坚决、及时处理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为融资融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屈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