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0日讯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涨幅与上月持平。这也是CPI数据连续两月处于“1”时代。
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2.3%,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0%。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2%。
针对3月份CPI环比下降0.5%,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称主要是受春节后价格回调的影响。主要包括:一是节后居民对部分鲜活食品需求减少,价格下降;二是气候条件转好,鲜菜价格下降较多;三是务工人员陆续返城,部分服务价格出现回调;四是长假过后出行人数明显减少,飞机票和旅游价格回落。
尽管3月份CPI环比有所下降,但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仍有所上涨。3月底汽、柴油价格下调,但从月均价看汽油、柴油价格环比上涨较多,涨幅分别为5.8%和6.5%;部分景区执行旺季价格,景点门票价格环比上涨1.8%;新学期部分幼儿园调价,学前教育价格环比上涨1.0%。
对于未来物价走势,专家认为,未来CPI同比涨幅可能出现小幅回升,但涨幅有限,物价仍将处于低位。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经济新常态下,食品价格周期涨幅明显收敛,未来食品新涨价因素较弱,食品价格显著上升的可能性较小。此外,石油价格低位震荡,居住类价格上涨动力不足,将继续压制非食品价格涨幅处于低位。
连平分析称,当前经济增长存在进一步放缓的压力,对物价水平的推升作用有限。货币政策将在稳健的基础上进一步偏松,但考虑到调结构和防止资本大量外流,政策措施较为谨慎,大幅放松的可能性较小,未来不具备大幅抬升物价水平的货币条件。
附:统计局全文
2015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2.3%,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0%。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2%。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5%。其中,城市下降0.5%,农村下降0.6%;食品价格下降1.6%,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价格下降0.4%。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9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蛋价上涨5.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3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0%、1.6%、1.6%、1.2%和0.6%;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1.5%和0.5%。
据测算,在3月份1.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6%。其中,鲜菜价格下降8.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6个百分点;蛋价下降5.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
3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持平。衣着、居住、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上涨0.8%、0.3%和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6%、0.3%、0.2%和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