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22年,存款保险制度终于应声落地。《存款保险条例》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金融业的一项重要基础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对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利益,进一步完善金融安全网,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以大行为主,风险也由政府担保,影响了行业的竞争和效率,不利于银行业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建立更加市场化的多元金融体系,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竞争,改善资源的合理分配,实现社会资金多渠道保值增值。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能够为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提供配套支持。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时,存款向大银行聚集,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生存空间狭小。但这些银行的发展对于促进形成多样化融资体系、丰富金融供给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创造稳定的经营环境,使大、中、小银行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存款保险客观上能增强这些银行的信用,为之创造一个与大银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有利于推动金融业放开市场准入等改革。
在这种公平竞争下,利率市场化是个必然的趋势。有了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就能更主动展开竞争,主动应对市场需求和变化。由于银行存在破产可能性,银行在微观经营过程中,会增强审慎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按照市场规律发放贷款,以确保资产安全。因为银行不仅存在破产可能,而且资本金不足时,还要更多缴纳存款保险费用,接受更多业务监管。
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也给社会财富提供了更多市场化的配置选择,在保险限额之外的资金可以通过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等投资形式和理财方式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投资者有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参考,金融市场也有了更多产品设置的创新空间,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对接也有了更多资金支持。
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将加快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够避免信贷和经济泡沫膨胀,让金融体系中的各机构都能对市场有份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