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2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岳瑾) 一个数据是:预计2015年,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迈入200万辆大关。一个现实是:小区停车位配比大多数无法达到1:1。一个声音是:停车位严重不足现状下,停车费上涨已无法避免。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放开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际上,长沙从2014年4月开始就已放开停车费的管理。在红网发起一项“您能接受停车费上涨”的问卷调查中显示,有超过50%的网友称小区停车费“松绑”后,“所住小区停车费有上涨情况”。
现象1:小区停车位趋紧 业主下班忙抢车位
每天下班,家住长沙开福区四方坪某小区的刘女士总是第一个冲出办公室。“晚了,我们小区的非固定停车位被占满。”刘女士说,被占的结果是,她得把车开去外面的小路边将就一夜。
据刘女士介绍,她所在的小区,已经最大程度的划出停车位供业主租用,可仍不能缓解车位配比不足的问题。“只能天天‘抢车位’了。”刘女士打趣道,抢车位,已成为诸多小区业主生活中的必修课。
来自官方的一组数据显示,2014年长沙新车上牌23.7万辆,同比增长12.1%。目前,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70万辆。预计明年,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迈入200万辆大关。
长沙新车上牌量在逐年攀升,小区的停车位则逐渐趋紧。记者走访发现,长沙多家新建商品房项目设置的停车位配比大在1:0.8上下浮动,而城中一些上了“年纪”的小区车位配比则更低,一般在1:0.5,甚至有些小区是近两年才开始规划停车位。
现象2:小区停车费说涨就涨
一边是停车位趋紧,一边是小区停车费“节节高”。
长沙馨香雅苑小区的业主许先生称,从2015年1月15日开始,开发商擅自将车位停车费从300元/月涨价至600元/月。有媒体报道,1月20日,小区业主聚集讨要说法,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无独有偶。长沙麓谷雅园小区的业主也反映:小区停车费连番上涨,已经从150元/月上涨到300元/月,且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说涨就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停车位严重不足现状下,停车费上涨已无法避免。
疑问:停车费定价到底谁说了算
停车费是否涨价、上涨多少,到底谁说了算?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通知》已放开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际上,在《通知》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用之前,湖南住宅小区停车费就已经实行了市场调节价。
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停车收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记者拨打长沙市物价局12358热线了解到,目前停车收费标准“需要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没有业委会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
此外,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环境与房地产处处长王伟指出,对放开小区物业和停车收费的范围,提出了明确的原则:一定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业主委员会通过市场机制的运作,能够自主选择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停车服务企业的小区,才能放开。
这意味着,物业公司不能“说涨就涨”,涨不涨主要由业主说了算。
律师:制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由业主共同决定
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未果,业主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认为,从《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可以看出,制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的并不是经营者,而是由业主共同决定。“如果没有这个程序,就是不合法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王欢说,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存在不当涨价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完全可以否定这个涨价行为。
有业主提出,在双方因停车费问题无法协调的情况下,是否能采取公开招标新物业公司的方式维护业主自身利益?王欢认为,小区停车费“说涨就涨的行为”还不足以成为让业主另选新物业公司的条件。只有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者物业公司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并达到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情况下才可另选新物业公司。
专家:政府不能“一放了之” 需加强事后监管
在红网发起的《住宅小区停车费“松绑”您能接受停车费上涨吗》的网络问卷调查中显示,有55.24%的网友认为住宅小区停车费自行定价“不合理”。53.33%的网友不能接受所住小区停车费上涨。
“国家和地方制定这个政策的初衷是好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周涛指出,价格放开后,管理部门将由事前定价转为事中事后管理。
周涛认为,政府不能“一放了之”。停车位严重供不应求,是全国许多城市都面临的问题。在放开价格后,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单纯以提高收费解决供需失衡问题,应该大力促进住宅小区停车位合理规划。在放开价格后,政府需加强事后监管,维护业主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一放就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