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以来,华容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58亿元,兴建各类供水工程100处,建成水厂50个(其中“千吨万人”水厂17个),解决了51.48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有效改善了农村群众生活条件,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全面落实以县、乡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责任制和公示制,实行分级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并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把资金拨付审批关,根据项目实施批复方案,并报经县政府审批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按照程序对项目投资预算、施工合同、支付原始凭证和用款计划等资料仔细审核把关;严把资金支付关,坚持按照工程进度和遵循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按时序将资金直拨到项目施工单位。
三是强化验收管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竣工后,县财政积极配合水利部门进行验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决算审计,在资金环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是强化规范管理。坚持贯彻“政府监管、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经营、用水户参与”原则,建立健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明晰,运行维护正常,各项管理规范,责、权、利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维护基金,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始终处于健康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