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奖励见义勇为上不封顶,值得各地借鉴
红网时刻 字号:
2021-06-02 19:14:21

文/戴若冰

5月28日,新修改的《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审议通过。这次修改将县级表彰的奖金基数由原“2000元以上”修改为“5000元以上”,且上不封顶。(6月1日 澎湃新闻)

奖励见义勇为人员5000元以上,且上不封顶。这一举措或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尴尬境地,值得各地借鉴。

长期以来,我们歌颂见义勇为,但却很少有人真正理解见义勇为者的苦衷。制止行凶被歹徒捅伤而无钱医治,导致终身残疾;勇救落水人员献出生命,导致家庭生活陷入窘境——这类“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新闻时见媒体。

于是,社会上有了见危不助、见死不救的“看客”。于是,社会舆论对“看客”的冷漠大加挞伐。打开网站发现,甚至有人建议给见死不救的“看客”定罪。

批判“看客”冷漠未始不可;建议给见死不救的“看客”定罪,却只是一些善良人士的过激之辞,于法无据,万不可行。

是的,见危不助、见死不救,有违社会公德。但“看客”怕歹徒却是一种普遍现象。平心而论,市井小民的素质再高也不会高到哪里去。何况见义勇为并不是普通市民的法定义务,要市民动辄“舍生”而“取义”,显然是不现实的。

“不是不想救呀,那伙人那么凶,哪个敢嘛!”笔者曾在一案发现场亲耳听到这样饱含无奈的话。我相信,这话代表了众多“看客”的心态。大凡劫匪,没有几个不是亡命之徒,你要见义勇为,就难免付出代价,甚至包括鲜血和生命。作为普通百姓,彼时彼刻,他不得不考虑万一被歹徒杀伤怎么办?医药费谁给?上不了班去哪里拿工资?有个三长两短,父母双亲谁去伺候?娇妻稚子谁去照料?他们明白,时下社会的各种保障制度还有待健全有待完善,舍己救人流血又流泪的事儿又见得多了,你要他不当“看客“当英雄,行吗?

诚然,见义勇为是咱华夏子孙的光荣传统,理当发扬光大。但倘若我们的社会不从实际出发,真正理解见义勇为者的苦衷,不像云南省那样出台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而只是一味强调公民道德、公民素质的教育与培养,那么,见义勇为将很难蔚成风气。

来源:红网

作者:戴若冰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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