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1.6亿片酬震惊全网,舆论呼吁彻查
红网时刻 字号:
2021-04-30 10:36:29

郑爽代孕风波后,事件持续发酵,张恒再度爆料,郑爽收取1.6亿高价片酬。而且,为了逃避“限薪令”,郑爽方将片酬1.6亿拆分为4800万片酬和对疑似郑爽母亲持股的公司增资1.12亿。再加上郑爽为省钱要丢弃生病宠物、在超市偷吃东西不付钱等刺激性极强的细节,引发舆论广泛热议。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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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片酬引震惊,舆论批德财不匹位

消息一出,立即掀起惊涛飓浪,微博热搜话题#张恒语音聊天记录#吸引阅读量10.3亿,讨论量11.1万,#日薪208万#阅读量5.4亿,讨论量7万,#央视评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阅读量5.1亿,讨论量3.1万。大部分声音都对1.6亿这个数额深表震惊。2020年,大荔县地方前三个季度的财政收入为1.6亿元。一个县三个季度九个月270天的财政收入,郑爽77天就能赚到。有网友以“爽”为计量单位(1爽为6.4亿元),计算出阿里一年收入220爽,美团一年只有7.5爽;有网友感叹,自己勤勤恳恳工作一辈子,也赚不到郑爽一天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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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6亿的天价片酬,舆论认为郑爽在影视作品中展现出的表演技巧不足以服众,其个人行为也没有承担好作为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相比于“996”工作制下勤恳敬业的“打工人”,和勇担家国责任的医生、消防员、社会服务工作者等人,郑爽的“天价片酬”被认为“德财不配位”。国是直通车表示,身为公众人物,明星在享受着巨大社会红利的同时,更该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知法犯法,德不匹位。红网评论文章也指出,我们对“日薪208万”的批判并不是“酸葡萄”心理,而是群众对收获与付出相匹配的诉求。澎湃新闻认为,这不是普通人的仇富心理,因为即便对照欧美日韩那些成熟市场,某些流量明星收入也是高到离谱。这种畸形收入分配状况,促进的不是影视业的繁荣,而是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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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期待事件真相

2017年9月,中广联电视制片委、中广联演员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等行业组织联合发表“限酬”意见,提出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阴阳合同”事件曝光后,2018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都需落实“限酬”。2018年11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综艺节目也要遵循标准。

为何限薪令发出三年后又听到了如此惊人的天价片酬事件,舆论提出质疑。如果2019年郑爽确实曾有过这样的操作,是否说明依然有明星攫取天价片酬,置“限薪令”若罔闻?而如果各平台事实上履行了“限薪令”,为什么会出现张恒所说的?人民网评质问,到底是谁在帮忙,可以视法律如无物?公众期待一个真相。认为“天价片酬”,既是对整个影视行业的釜底抽薪,更是对社会拜金风气的助长。摘除天价片酬这颗“毒瘤”,势在必行。南方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请求彻查郑爽1.6亿片酬事件,称这些问题已经不只是郑爽和张恒的私事了,而是事关法律法规的“公事”了,因此必须要摆在明面上,给大家一个交代。并表示“限薪令”不是一句空话,只有真正落到实处,娱乐圈的虚假繁荣才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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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更重要的,对郑爽事件,还需要增加法律关注。央视评论指出,“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人民网评也呼吁,此前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已重拳出击,遏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但面对高速发展的影视产业,和越来越隐秘的操作手段,相关部门还需加强打击力度。红网评论表示,在国家不断完善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使用税收手段进行收入水平调节的背景下,这些明星的偷漏税等行为是对法治社会建设的一大阻碍,也成为社会公平的潜在威胁,坚决反对用于公共福祉建设的国家财政税收被非法手段私吞。现在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笔者相信税务部门的介入,将会给出权威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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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谭婷

编辑:白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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